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12号
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股东,截至2018年2月1日,你公司持有天音控股53,561,633股股份,占天音控股总股本的5.1619%。
因发生股票质押购回交易违约,你公司持有的天音控股股份被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处置,减持股数合计170万股,占天音控股总股本的0.1638%,涉及金额874.37万元。你公司未在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