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现修订为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924,549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7,633,454元。 |
2 | 第十九条 经公司1999年度配股、2000年转增股、2002年1月国有股东变更、2004年转增股、2006年股东股权转让和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4月转增股、2007年非公开发行,2008年4月转增股,2009年6月回购股份注销,2016年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及回购注销,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现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60,924,549股。 | 第十九条 经公司1999年度配股、2000年转增股、2002年1月国有股东变更、2004年转增股、2006年股东股权转让和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4月转增股、2007年非公开发行,2008年4月转增股,2009年6月回购股份注销,2016年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及回购注销,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8年9月回购股份注销,公司现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37,633,454股。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