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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18-041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05 月 13 日-2018 年 0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05 月 14 日 9:30 至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05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05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 号德胜尚城 D 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29,642,2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227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9,047,7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8667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94,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56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天音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天音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天音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向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子公司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同意 529,406,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54%;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黄绍文、严四清两位董事签署为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议案》 鉴于本提案涉及关联股东黄绍文先生及严四清先生,同时严四清先生为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对本提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共计 102,365,633 股股份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427,040,4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47 %;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严四清先生为交易对方深圳欧瑞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严四清先生为关联股东,严四清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本提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 101,552,533 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427,853,5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48%;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天音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交易对方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对本提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 184,656,106 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344,749,9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16%;反对 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860%;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琳琳律师、向发友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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