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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18-023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音控股”)于2018年0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83,582.11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01 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15,075,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10,075,000.00 元。 2017 年 11 月 27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3-10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为 8,582.1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5,083,582.11 元。 2、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的顺利 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人民币 5,083,582.11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083,582.11 元置换先期已投入资 金。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披露日自有 拟置换自筹  投资总额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中介机构费用 15,083,582.11 15,083,582.11 5,083,582.11 5,083,582.11 合 计 15,083,582.11 15,083,582.11 5,083,582.11 5,083,582.11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保障公司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5,083,582.11元。公司本次拟以募集 资金人民币5,083,582.11元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和专项说明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83,582.11 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3,582.11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3,582.11元。 4、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CAC证专字[2018]0139号),审核结论为: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天音控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天音控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财务顾问对天音控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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