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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9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或“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的相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障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效地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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