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5-028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3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403人,代表股份 403,400,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总数的39.3523%。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399人,代表股份96,321,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4人,代表股份32,44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54%。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20,876,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9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399人,代表股份370,951,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8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7人,代表股份75,444,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02,658,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1%;反对676,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6%;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79,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98%;反对676,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0%;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02,65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1%;反对67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75,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5%;反对67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1%;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02,65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1%;反对67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75,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5%;反对67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1%;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02,677,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反对652,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98,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2%;反对652,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8%;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02,65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6%;反对676,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6%;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73,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34%;反对676,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9%;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的议案》
同意402,550,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5%;反对77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弃权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47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3%;反对77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6%;弃权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02,644,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6%;反对67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65,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0%;反对67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0%;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02,657,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8%;反对67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7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6%;反对67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0%;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98,868,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67%;反对4,43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7%;弃权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1,78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56%;反对4,43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8%;弃权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402,24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4%;反对67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6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1%;反对67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1%;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关联股东黄绍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芬芬律师、郝剑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