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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3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无需公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依法进行全程监督,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要求,确实执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活动,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公司资产处置流程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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