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77,736.12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687,074.29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00,361,075.26元,合并资产负债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2,583,327.82元。
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777.92万元。2025年度薪酬方案与2024年度一致。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向志鹏先生、黄力进先生、王乃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合计2,961.21万元,将减少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2,961.21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授信额度指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该额度不包括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银行融资额度。该额度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借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银行保函、出口押汇、内保外贷、出口保理、委托贷款等。该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
公司/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条款的确定以及签署等事宜,公司/子公司在批准额度内发生的融资/授信申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可循环使用;其中: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元,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亿元,同类别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该额度不包括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担保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风险等级在中等及以下的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时可质押作为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该额度为期间最高余额(可循环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向关联方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向关联方东葵致新机械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东锐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所。预计2025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44.96万元。
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向志鹏先生、黄力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等。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工作量、执业水平和市场行情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以简易程序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现提名向志鹏先生、罗永先生、崔卓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与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现提名管一民先生、李家强先生、李正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其中管一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向志鹏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东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湖北供销华西农产品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向志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罗永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罗永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崔卓敏女士:硕士,曾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董事。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崔卓敏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管一民先生:本科,会计学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管一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家强先生:硕士,教授。曾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基金会秘书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家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正要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科技大学矿物加工工程系主任、国家重点学科矿物加工工程学科带头人。主要从事复杂难处理矿石高效开发利用、选矿废水净化及循环利用、固废资源化等研究。
李正要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