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陕西金叶:公司董事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西金叶”、“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陕西金叶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租赁控股股东房产设立明德学院北校区并进行装修改造,该事项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截至报告日,明德学院已从控股股东收回支付的装修改造款。截至报告日,陕西金叶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及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局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段事项符合实际,其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局同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三、公司采取的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实际,尽快将修改完善后的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租赁及装修改造方案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及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着力构建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提升长效机制,动态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科学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

三是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学习,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

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特此说明。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