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文彬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历任西北师范大学助教、兰州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2013年8月至今任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兼任兰州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甘肃省审计学会理事,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法规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6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6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积极出席会议,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本人作为召集人,均以现场方式积极出席会议,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翻阅资料并与相
关人员充分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谨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未触发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通过出席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并签署审计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年报意见反馈等方式积极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键审计事项、业务状况等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同时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检查、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内容进行检查和沟通。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公司所披露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经营风险能够有效防范。
本人积极出席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生产经营等相关内容。此外,本人还通过关注互动易问答、查阅投资者来电记录等方式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投资者诉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审阅公司会议材料、现场调研及其他现场检查和通讯调研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调研,其中现场工作共计15天,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提供审阅资料,对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回复,充分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出席会议等工作。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对重点事项进行严格审阅,就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监督公司积极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定期检查、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监督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各项重点事项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或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2024年主要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严格审阅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议案、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决策情况严格履行了披露义务,各项关联交易工作均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得到有效执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人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信息进行认真审阅,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上述报告严格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决策情况严格履行了披露义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上述报告严格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决策情况严格履行了披露义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文件、诚信情况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情况良好,具备为公司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对上
述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决策情况严格履行了披露义务,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按期完成了2024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人对公司经理层成员及其他负责人2023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经理层成员及其他负责人2023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合理,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相关情况。公司对上述事项严格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决策情况严格履行了披露义务。2024年,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被收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客观、公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方文彬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