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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主要股东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张勇先生:男,中共党员,获山东大学学士学位及清华大学MBA学位。历任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部门副主任、咨询总监,神华和利时企业管理部规划经理,亚信战略发展部总监,方正集团战略部总监,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监、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企划部总经理。经核查,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在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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