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5)第10031号);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0645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以下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出具了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