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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2025-002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汪林朋董事长兼CEO汪林朋先生被武汉市江汉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无法正常履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汪林朋董事长汪林朋先生被武汉市江汉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无法正常履职。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2024年度公司注销回购股份35,448,146股,对应的回购金额为141,331,318.44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141,331,318.44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37%。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居然智家股票代码00078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居然之家、武汉中商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建亮刘蓉、郝媛媛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
传真027-87307723027-87307723
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010-84098738
电子信箱ir@juran.com.cn;ir01@juran.com.cnir@juran.com.cn;ir01@juran.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连锁家居卖场业务

公司开展连锁家居卖场的运营和管理业务,通过直营和加盟模式进行卖场连锁扩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内30个省、区、市及海外经营407家家居卖场,包含83家直营卖场及324家加盟卖场。

直营模式是指通过自有或租赁物业自主运营卖场,直接承担店面选址、物业建设或租赁、卖场装修、招商、商户管理、营销活动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自主运营管理模式。根据物业权属,直营模式下卖场可划分为自有物业和租赁物业两种。公司直营模式以租赁物业为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的83家直营卖场中,17家为自有物业,66家为租赁物业。公司直营模式卖场多位于直辖市、省会级城市等较发达城市。直营模式下,公司的收入来源是向商户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按商户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以及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收取的系统使用费和销售佣金等平台服务收入。

加盟模式是指公司与加盟方签订加盟协议,授权加盟方使用公司的商标与商号等资源开展经营的商业模式。加盟模式下,公司负责提供数字化SaaS等系统协助加盟方进行日常运营,并根据加盟方需求派驻总经理等运营管理人员。加盟方主要负责提供用于经营的物业并与商户签署招商合同。公司加盟模式收入主要来自收取加盟方的招商运营费、按加盟门店年度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品牌使用费及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收取的系统使用费和销售佣金等平台服务收入。

2、数智化创新业务

公司持续打造“居然设计家(Homestyler)”、“居然智慧家”、“洞窝”三大数智化创新业务平台。

居然设计家是公司和阿里巴巴共同打造的AI设计平台,通过AI、3D、大数据等底层技术驱动,赋能用户实现所想即所见、所见即所得,为泛家居行业品牌商、零售商提供智能导购、精准营销服务,以全球设计生态推动行业跨境出海。

居然智慧家是公司为适应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而打造的智慧生活服务平台,通过打造跨品牌、跨生态、跨终端互联互通的智能家居系统,连接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智能家电等各种智能终端设备,打造“人、车、家”智慧生活新场景、绿色低碳生活新场景、智能养老和大健康智慧管理新场景,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智慧生活服务体验。

洞窝是公司围绕家装家居全产业链打造的数字化产业服务平台,通过聚焦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场景营销、产业链上下游数据的互通互联、全渠道商业管理系统(DOS),全面赋能品牌商、渠道商和零售商,提升行业运营效率,改善消费者服务体验。

3、购物中心及现代百货超市业务

公司将购物中心业态作为公司实体商业的第二增长曲线,以“中商世界里”为品牌开展购物中心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长春、武汉等地运营4家“中商世界里”购物中心。同时,公司在武汉、黄石、咸宁、荆门等城市的核心商圈经营4家现代百货店和165家各类超市。

4、智能家装业务

公司开展家装业务,推出个性化定制、高端大宅设计、整装套餐、局部改造等多种产品,为用户提供设计-施工-主材选配-售后的全链路装修服务。依托“居然设计家”和自研施工管理系统,实现装修服务全链路数字化管理,全角色线上参与,解决施工交付中的痛点问题,提升服务质量。公司通过重塑家装价值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从价格博弈转为价值协同关系;顺应整装发展趋势,以“内容”和“体验”虹吸流量,为卖场和商户打造新的流量入口;实行管家式管理制度,提供“家装零增项”、“一次装修终身维保”等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不利影响加深,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万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全年消费规模保持增长,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9万亿元,同比增长3.5%,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家具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6%、12.3%、-2.0%。2024年,中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771.5亿元,同比增长0.4%。相较餐饮及其他商品零售,家居行业受“客单价高、决策链条长”等特征影响,消费恢复相对滞后。202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呈现调整态势,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承压,使得建材家居市场有效需求相对不足,行业加速出清。根据中国建材流通协会数据,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建材家居卖场累计销售额为1.49万亿元,同比下降

3.85%,全国BHEI(中国城镇建材家居市场饱和度预警指数)值为126.31,全国建材家居市场整体仍处于饱和状态。规模以上建材家居市场面积增长率连续3年为负值,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建材家居市场面积约为20,4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55%,同比降幅扩大,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整体市场空置率也随之上升。

家居零售行业集中度仍相对较低,但呈现逐渐提高的趋势。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4年中国家居市场消费洞察报告》,2023年在全国万平以上建材家居卖场中,前两名的市场份额合计为23.5%,其中居然智家以12.5%的市场份额位居行业第一。根据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发布的数据,全国建材家居卖场单店50强在2023年实现了625.96亿元的总销售额,2024年上半年总销售额为286.94亿元,2024年上半年全国建材家居卖场单店50强总销售额占同期建材家居卖场总销售额的比例较2023年提升0.13个百分点。同时,劣势家居卖场、建材街、街边店加速出清,家居品牌对头部渠道的依赖程度进一步提升,头部连锁家居卖场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

泛家居行业流通渠道多元,各渠道竞争激烈。泛家居行业流通渠道主要包含集合式家居建材市场、大卖场、家装公司、设计师渠道、电商平台、工厂专卖店、家居建材超市七种业态,随着电商消费的普及和消费人群的年轻化,“线上搜索信息+线下体验成交”已成为消费者最常采用的购买方式,传统线下渠道数智升级与线上新渠道开拓并驾齐驱。

智能家居发展迅猛。根据亿欧智库数据,智能家居2025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万亿元,市场潜力巨大。同时,智能家居发展也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数据割裂与系统缺乏互通互联的问题较为突出,不同品牌、终端以及生态的智能家居系统互相独立,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其次,数据安全问题令人担忧,缺乏统一的数据安全标准和有效的监管机制,数据在存储、传输以及使用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再者,智能家居的消费场景存在明显不足,智能家居的应用大多局限于智能灯光、智能门锁等单品的控制,缺乏系统性的整合与创新。

出海成为全行业的共识。家居行业出海呈现“阶梯式升级”的鲜明特征,早期以低成本产品出口打开国际市场,随后海外建厂,当前正通过跨境电商运营、建立自主销售网络来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尽管家居跨境电商业务已初见成效,但中国家居品牌进入海外线下零售渠道门槛较高、品牌认知度不足,国际化进程在线下零售市场的突破仍面临较大挑战。

2、行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泛家居行业产业链较长,发展受社会经济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房地产业发展、技术和模式创新及相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社会经济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2024年我国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万元,同比增长

5.3%。但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信心恢复缓慢,市场呈现有效需求不足和信心偏弱的局面。其中,家居建材作为“客单价相对较高、决策链条相对较长”的消费品类,复苏过程相对滞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信心的进一步恢复,泛家居产业作为一类刚需和重要消费品类,也将恢复到合理增长水平。

房地产业发展方面,新房销售承压,存量房市场交易开始复苏,存量房对家居消费的拉动作用将逐步显现。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2.9%。2024年“930”新政发布以来,全国重点城市二手房成交出现改善。克而瑞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重点35个城市二手房总成交面积约为2.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新房总成交面积约1.4亿平方米,同比下降约24%。中指研究院数据也显示,2024年,30个重点城市二手房成交约165.7万套,同比增长约7%。其中,三季度二手房成交套数同比增长15%,四季度同比增长35%。由于二手房交易回暖到带动家居消费一般有6个月左右时间间隔,随着存量房交易持续回暖,有望对冲新房需求收缩,支撑家居消费平稳过渡。

技术和模式创新方面,人类已经迎来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主导的第四次科技革命,数字技术、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正在推动家居产业发生深刻变革。在流通渠道方面,传统模式下企业主要经营线下卖场,通过级差地租和商品差价形成经营优势。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线下家居卖场亟需进行数字化转型。由于家居消费单价较高,消费者对现场体验的需求强烈,纯线上或纯线下模式都难以满足家居流通渠道的数字化升级需求。未来,企业发展模式将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S2B2C数字化产业互联网平台模式。在商品类别方面,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睡眠、智能康养等智能家居产品正逐步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技术和模式创新加速了家居行业的优胜劣汰,只有拥抱数字化、智能化变革的家居企业才能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家居行业政策方面,家居消费作为消费四大金刚之一,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围绕家居消费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2024年3月,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针对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提出了行动方案。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出各地区应重点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同时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202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并特别提出将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商务部数据,受益于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2024年全年,超过3,600万名消费者购买了八大类家电产品5,600多万台,带动销售额2,400亿元;家装厨卫“焕新”带动销售相关产品近6,000万件,销售额约1,200亿元。

2025年全国建材家居市场迎来良好开局,根据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数据,全国建材家居景气指数(BHI)1月份为110.35,环比上涨1.53点,同比上涨8.46点。全国规模以上建材家居卖场1月销售额为1,095.27亿元,同比上涨

3.09%。在以旧换新政策的拉动下,BHI环比微涨,市场展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市场中少数搭建了全国线下零售网络的大型、综合家居渠道商。公司是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执行会长单位,在市场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美誉度,连续20年荣膺“北京十大商业品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连锁TOP100”榜单第二名。作为中国泛家居行业头部企业,公司在服务口碑、品牌知名度、业务规模、商业模式及数智化转型等多个方面具有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采用“轻资产”连锁发展模式快速拓展全国市场,出租率、坪效等经营指标领先同行。

公司是中国家居零售行业全链路AI技术融合的先行者和标杆企业。公司率先在行业内开展数智化转型,将AI前沿技术深度融入设计、智能家居和智能家装,已完成“居然设计家”、“居然智慧家”和“洞窝”三大家居产业数智化平台的建设。公司将以AI设计为新的流量入口,以智能家装和智能家居为新的消费场景,以产业服务平台为数字化底座,成为家居消费新模式的领跑者。

公司实体商业第二增长曲线树立区域范本。公司在长春、武汉等城市已运营4家“中商世界里”购物中心,其中长春“中商世界里”仅用3年时间就进入长春市商业项目销售额的前5名。公司在购物中心运营上围绕“数字化”、“智能化”和“内容IP”形成了独特的竞争力和经营特色。公司经营的现代百货和超市零售业务在湖北省区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49,675,287,134.1953,681,287,572.66-7.46%53,389,198,346.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215,693,483.1819,929,678,846.591.44%19,771,353,855.23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12,965,913,209.2313,512,033,573.51-4.04%12,982,569,55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9,372,444.981,300,245,170.79-40.83%1,647,941,65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0,307,909.641,230,074,329.47-27.62%1,696,640,63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4,712,489.623,835,671,776.37-31.31%3,794,973,398.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21-42.86%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21-42.86%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3%6.59%-2.76%8.52%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136,687,198.953,210,226,075.083,132,230,773.293,486,769,16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125,033.99253,617,503.18129,030,747.83151,382,81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3,082,172.76301,603,698.52141,643,149.00187,762,545.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8,582,263.89751,195,344.03732,258,698.56832,676,183.1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4,504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28,43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37%1,648,466,3460质押375,000,000
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44%715,104,7020质押600,000,000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06%628,728,8270不适用0
杭州灏月企业管境内非国9.68%605,189,4520不适用0
理有限公司有法人
汪林朋境内自然人5.95%372,049,824279,037,368不适用0
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61%288,430,4650不适用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8%273,237,2620不适用0
天津睿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48%154,776,6450不适用0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6%103,627,7940不适用0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中意资产-卓越非凡23号资产管理产品其他0.80%50,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汪林朋、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构建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3月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09)等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67,737,660.77元,实际认购的股票规模为41,011,653股,实际认购股票规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股票规模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77298。公司开立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1,011,653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4.09元/股,过户股数为41,011,653股。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3项议案。(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进展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于2024年3月24日届满,拟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2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2023年度销售额(GMV)总额为1,176亿元,较2022年度销售额(GMV)同比增长

11.7%,2023年度销售额(GMV)增长率同比不低于10%。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成就。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个人层面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行政部门根据个人所在的业务板块业绩完成情况及职能绩效情况,按公司各年内部考核相关制度考核确认。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制度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有4,293名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已成就,对应公司股票8,603,4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的解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8,226,940股。

2、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5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临2024-040)。

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578,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2.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86,22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13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为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711.3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

3、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中回购的17,250,500股股份用途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第二期回购股份18,197,646股及第三期回购股份17,250,500股,合计35,448,146股库存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等公告。

进展情况: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5,448,146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5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18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287,288,273股变更为6,251,840,12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4、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四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9)。

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6,012,81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443,603.7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91,313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4.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9,702,877.7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四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8)。

2025年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股份24,791,313股注销完成,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40%,公司总股本由6,251,840,127股变更为6,227,048,81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第四期)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5、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将有助于公众更清晰地识别公司在智能家居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专业性和创新性,推动公司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中文证券简称自2024年12月10日起由“居然之家”变更为“居然智家”,公司证券代码“000785”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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