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股东大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勤勉地工作。现将过去一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2024年,监事会共组织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十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 | 2024年1月14日 |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
第十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 | 2024年1月30日 | 1、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
第十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3、美达股份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4、美达股份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
第十届监事会第23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第十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 | 2024年5月21日 |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 | 2024年6月11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 | 2024年7月19日 |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
第十一届监事 | 2024年8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会第3次会议 | 月19日 |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二、列席董事会正式会议
2024年,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公司董事会10次会议,听取和了解公司在工作计划、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公司年度报告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并严格对公司董事行使职权进行监督。
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2024年,监事会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监督。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
四、对公司依法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监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检查公司财务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及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财务制
度较为完善,管理规范。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公司出具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体系不存在缺陷。内控制度能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自查,在内部控制的重点活动方面已经建立健全了专门制度,保证了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相关人员,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4年,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勤勉工作,进一步提高监事的履行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确保监事会职能发挥到位,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为推进公司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