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55楼55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周锡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 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
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H股)。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四、 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对《广发证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无异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六、 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离任审计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七、 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监事周锡太先生、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周飞媚女士和易鑫钰女士对各自的履职考核结果事项(子议案)审议时须回避表决。
依照监事履职考核的原则和程序,公司对各位监事2024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具体如下:
(1) 监事周锡太先生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周锡太先生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 监事王振宇先生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王振宇先生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 监事郑春美女士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郑春美女士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 监事周飞媚女士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周飞媚女士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5) 监事易鑫钰女士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易鑫钰女士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八、 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九、 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广发证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围绕公司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客户、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依法依规召开监事会会议 审议公司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其中现场会议4次,通讯会议2次,共审议/听取27项议案,内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稽核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反洗钱报告、高管离任审计报告、监事履职考核议案等。监事会依法依规发挥监督作用,对上述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了解质询,对需要决定的事项作出决议。
1、监事会2024年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 2、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3、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7、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9、关于监事长2023年绩效薪酬的议案。 会议听取以下议案: |
1、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2、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4、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重大事项专项稽核报告》的议案; 7、关于《广发证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听取以下议案: 1、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听取以下议案: 1、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2、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重大事项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武继福先生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听取以下议案: 1、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
2、监事参加2024年监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本报告期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监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 监事会次数 | 缺席监事会次数 |
周锡太 |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长 | 6 | 6 | 0 | 0 |
王振宇 | 监事 | 3 | 3 | 0 | 0 |
郑春美 | 监事 | 3 | 3 | 0 | 0 |
周飞媚 | 监事 | 3 | 3 | 0 | 0 |
易鑫钰 | 职工代表监事 | 6 | 6 | 0 | 0 |
赖剑煌 | 监事(离任) | 3 | 3 | 0 | 0 |
谢石松 | 监事(离任) | 3 | 3 | 0 | 0 |
卢馨 | 监事(离任) | 3 | 3 | 0 | 0 |
注1:赖剑煌先生、谢石松先生、卢馨女士任期至2024年5月10日,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注2: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及周飞媚女士自2024年5月10日起任职,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
(二)聚焦重要监督职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 督促经营管理层忠实勤勉履职报告期内,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参加公司重要经营会议等多种方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报告期内,监事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共计列席了6次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分别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第三十四次、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通过出席、列席上述会议,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会情况,对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方式和内容、决议流程等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也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监事会对公司三会制度执行、三会决议实施等进行持续跟踪检查,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确保三会制度、决议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
监事长参加了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年终工作会议等,听取工作汇报,站在公司及职工的立场,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层人员离任审计,并按照监管要求完成离任审计报告报送;组织修订《广发证券经营管理层人员离任审计管理办法》并更名为《广发证券经营管理层人员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对经营管理层人员的履职监督。
2、履行信息披露监督职责 助力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监事会开展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监督职责,促进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会组织开展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及专项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机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机制得到有效执行。
3、运用多种形式的监督机制和方式 切实履行财务、合规风控等方面重要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监事会遵循监管要求,多措并举,切实履行对公司财务、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洗钱风险管理、廉洁从业、诚信从业、投资者保护、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监督职责。
一是对公司定期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及稽核工作报告等进行会前研读审阅,事先提出审阅意见并及时沟通,会议上进行充分讨论,在全面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发表监督意见。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监督和课题研究。参与组织公司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反洗钱、廉洁从业、诚信建设、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检查自查等;围绕券商三会运作实践、券商及从业人员监管处罚情况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从治理规范、风险防范、内控优化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把握一流投资银行三会治理新趋向,学习借鉴同业优秀实践。
三是持续做实日常监督、协同监督。常态化收集内外部监督信息,汇总分析监管要求、行业及同业发展动态,重点跟踪公司财务指标变动、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洗钱风险管理、廉洁从业管理、诚信从业管理、内部控制、企业文化建设等关键领域重要事项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提示关注、提出意见建议。组织编发《内部监督信息共享简报》,推动公司内部监督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有效提升监督工作整体效能。
(三)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确保监事会构成及运作符合监管规定。及时更新编写监事履职指引及常用法律法规备查手册,为监事履职提供最新指引和参考,保障监事会各项工作平稳对接。
报告期内,监事会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参加新《公司法》董监高责任规定、
内幕交易防范、企业文化建设、廉洁从业、反洗钱等专题培训。每月编发《董监事通讯》,及时传递监管、市场、公司最新动态。不定期编发学习专刊,围绕最新政策文件发布、法律法规颁布等汇编学习资料,系统学习领会并及时跟进。
报告期内,为规范监事会对公司监事的履职监督工作,督促监事忠实勤勉履职,组织开展监事履职评价。制定了《监事会对监事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监事自评与互评、职工代表监事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监事会审议评价等工作,评价结果报告股东大会听取。报告期内,各位监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四)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监事作用 积极主动履职尽责
职工代表监事兼任公司工会领导,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职工代表监事有效促进公司与职工的沟通,在员工权益保护、业务赋能、凝心聚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年度,通过基层走访、参加工会会议、发送调研问卷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建议,引导职工积极围绕公司重要决策和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监事长通过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等,对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及时将职工关注的问题反馈给公司经营班子,推动普遍性问题、重要问题的有效传达和落实解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提升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二、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在认真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作为A+H上市公司,公司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公司、职工、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共形成17项决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四)监事会审阅了《广发证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无异议。
(五)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经营性业务往来除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建议
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公司、客户和员工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2025年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5年,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持续落地走实,高质量发展迎来新局面。公司要强化践行功能性定位,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之以恒推动转型变革,守正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新质生产力和财富管理综合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加强合规风控管理 确保公司稳健运行
2025年,金融监管坚持稳字当头,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主线,强本强基,严监严管,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公司上下要树牢“合规创造价值”理念,“明底线、守规矩、知敬畏”,持续加强合规风控管理,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公司行稳致远。
四、监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监事会将认真学习理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积极主动适应体制机制变革,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部署,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维护股东、公司、客户及员工等各方权益。
(一)确保监事会构成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
(三)运用多种形式的监督机制和方式,切实履行各项重要监督职责,开展对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信息披露、合规风控、廉洁从业、投资者保护、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监督。
(四)积极支持职工代表监事依法履职,有效开展民主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