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事项主要是由于公司向关联/连方提供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和投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交易。关联/连方名称、关联/连交易预计总金额、今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连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连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预计2025年度《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分类 | 交易类型 | 相关交易情况 | 定价原则及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关联方注1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情况注2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 |
(万元) | (万元) | 务比例(%) | |||||
投资银行 | 证券承销及保荐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及保荐业务服务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但因证券发行规模受市场情况影响较大,成交量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 | 22.88 | 160.78 | 0.24 |
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348.38 | 0.52 | ||||
其他关联方 | - | 60.76 | 0.09 | ||||
财务顾问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服务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但因客户需求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 | 9.43 | 83.02 | 1.41 |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财富管理 | 证券经纪业务佣金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特定交易席位为关联方提供交易服务而产生的席位收入、为关联方提供交易服务而产生的佣金收入、代销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等产品所获取的申购费、赎回费、认购费、转换费、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等相关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交易量受市场行情和投资决策影响,成交金额无法预计;认购基金属于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行情影响,申购金额和赎回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32.77 | 6,946.20 | 1.11 | ||||
其他关联方 | 0.87 | 2.45 | 0.00 | ||||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但因客户需求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和放债业务(香港)等融资类业务利息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和放债业务(香港)等融资类业务收取的利息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交易量受市场行情影响,相关业务规模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0.02 | 0.00 | |
期货业务佣金收入 |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而产生的佣金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交易量受市场行情和投资决策影响,成交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46 | 274.78 | 0.43 | ||||
其他关联方 | - | 0.35 | 0.00 | ||||
现货贸易业务收入 |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现货贸易业务而产生的业务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市场行情和客户需求无法预计,因此成交量及成交金额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交易及机构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金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不含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等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属于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行情影响,交易金额无法预计,因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其他关联方 | 16,152.11 | 1,263,258.19 | 0.05 |
理财产品)的交易注3金额。 | 此公司的该项交易金额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等理财产品期末市值余额。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95,826.80 | 282,090.64 | 3.42 | |||
其他关联方 | - | - | - | ||||
发行收益凭证利息支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发行收益凭证而产生的利息支出。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认购收益凭证属于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行情影响,认购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支出/负债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 | 70.67 | 208.13 | 0.04 | |
其他关联方 | 0.03 | 2.43 | 0.00 | ||||
发行收益凭证而形成的负债 | 公司关联方购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而形成的负债。 | 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 | 7,038.82 | 17,100.62 | 0.48 | ||
其他关联方 | - | 20.08 | 0.00 | ||||
做市业务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做市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估值定价,但因做市标的数量和市场波动水平无法预计,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276.00 | - | - | |
柜台市场转让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柜台市场关联方客户持有的产品提供流动性而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受市场行情影响,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由于所提供的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的产品规模无法预计,因此公司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所有关联方 | - | - | - | |
投资管理 |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公司关联方持有公司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产生的管理费及其他收入。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公司受托关联方客户的资产规模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入尚不确定,且受行情影响波动较大,因此公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1.46 | 9.21 | 0.02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其他关联方 | 1.47 | 13.09 | 0.03 | ||||
基金产品等管理费收入 | 公司关联方持有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基金等理财产品,产生的管理费及其他收入。 | 产品以净值发行并参照市场化水平收取管理费等费用,具体收入金额取决于市场行情和投资判断,因此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7.46 | 34.11 | 0.01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7 | 13.59 | 0.00 | ||||
其他关联方 | 297.55 | 1,300.98 | 0.20 | ||||
公司关联方持有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等产品,产生的管理费及其他收入。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115.08 | 0.02 | |||
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1,448.80 | 0.22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5.82 | 0.00 |
其他关联方 | - | - | - | |||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公司及从事投资业务的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投资相关企业等。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根据相关协议确定投资金额,因业务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 | - |
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18,350.00 | 14.08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000.00 | 1.53 |
注1:上表关联方是指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证券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发〔2018〕77号)》所定义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注2: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注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不含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等理财产品)的交易包括发行认购、自营交易、回购与拆借(含利息)、股权投资等(不含《深交所上市规则》6.3.11所列情形)。
除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下列交易时,可按《深交所上市规则》6.3.11及《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免于履行相关义务: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但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包含关联人的除外;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四)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法定代表人为李秀林,注册资本为11.9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商业(国家专项控制、专营除外);机械修理、仓储;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进口;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科研与开发;汽车租赁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截至2024年9月30日,吉林敖东总资产328.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9.99亿元;2024年1-9月,吉林敖东营业收入19.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4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5%;公司董事李秀林先生担任吉林敖东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吉林敖东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同时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吉林敖东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法定代表人为尚书志,注册资本为15.3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除外),化肥连锁经营,中草药种植,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截至2024年9月30日,辽宁成大总资产485.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5.44亿元;2024年1-9月,辽宁成大营业收入82.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1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4%;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担任辽宁成大名誉董事长、董事;辽宁成大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同时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辽宁成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法定代表人为郭敬谊,注册资本为14.7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公用事业的投资及管理,市场的经营及管理,投资及投资策划、咨询和管理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山公用总资产304.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1.80亿元;2024年1-9月,中山公用营业收入32.86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5%;公司董事郭敬谊先生担任中山公用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山公用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同时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中山公用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法定代表人为刘晓艳,注册资本为1.3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总资产297.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78亿元;2024年度,易方达基金营业收入121.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易方达基金22.65%的股权,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徐佑军先生担任易方达基金的董事;易方达基金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易方达基金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吉林敖东、辽宁成大、中山公用和易方达基金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5年度《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日常关连交易的情况
对于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公司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和《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程序。
同时,公司与关连人士发生下列关连交易时,可按《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及《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免于履行相关义务:
(一)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
(二)财务资助;
(三)上市集团公司发行新证券;
(四)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五)董事的服务合约及保险;
(六)上市集团公司回购证券;
(七)购买或出售消费品或消费服务;
(八)共享行政管理服务;
(九)与被动投资者的联系人进行交易;及
(十)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进行交易。
四、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与各关联/连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要业务及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2.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费率定价;
3.融资融券、回购交易和放债业务(香港)利息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4.期货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咨询等服务的佣金费率定价;
5.基金等产品代销收入:按照基金公司发行产品时的统一销售政策收取;
6.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按照市场行情、公允价值、产品净值等市场化水平定价;
7.发行收益凭证: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8.做市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9.柜台市场转让交易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10.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11.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12.发行基金等理财产品收入:产品以净值发行并参照市场化水平收取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13.共同投资:参照市场化水平、根据相关协议确定投资金额。
(二)关联/连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范围内,关联/连交易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另行
签订相关协议。关联/连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内外部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二)相关关联/连交易具有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形成对关联/连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1.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拟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及长远发展;
3.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4.同意实施本议案所述日常关联/连交易;同意若上述关联/连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公司须遵照《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有关审批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