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更名公告
2024年9月5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58号),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含)的次级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因涉及跨年和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调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后续发行名称依次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如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如有)等,不再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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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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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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