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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西飞: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1-02590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1-02590号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28日出具大信审字[2025]第1-03081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益明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海涛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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