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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此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2022年4月10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晋商”)转来的《北京金融法院拍卖事项通知书》[(2021)京74执328号],北京晋商因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金融法院将于2022年4月26日10时至2022年4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股东北京晋商持有的公司6,174.1139万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分成七笔进行公开拍卖。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北京晋商6,174.113927.83%6.39%是,首发后限售股2022年4月26日10时2022年4月27日10时北京金融法院债务纠纷
合计6,174.113927.83%6.39%

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2、除本次拍卖,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2021年9月7日14时至2021年9月8日14时,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晋商所持有的公司 1040万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拍卖结果,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北京晋商持有公司的1040万股股票归买受人林玉仙所有。

2021 年 11月1日 10 时至 2021 年11月2 日 14时,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8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分别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上述公开拍卖均已流拍。

2021年11月22日14时至2021年11月23日14时,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8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分别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上述公开拍卖均已流拍。

2022年3月23日10时至2022年3月24日10时,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晋商合计持有公司的3943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上述公开拍卖均已流拍。

二、截至本公告前一日,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晋商18.70%180,722,919171,173,544质押180,464,944
冻结180,722,919
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0.86%8,289,2018,289,201质押7,975,747
冻结0
(有限合伙)
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00%7,5177,517质押0
冻结0

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9,019,637股,截至目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8,440,69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9%,占公司总股本的19.50%;累计被冻结公司股份180,722,91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5.61%,占公司总股本的18.70%。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该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已进入拍卖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司法拍卖外,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债务纠纷尚未全部解除。公司将密切关注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金融法院拍卖事项通知书》[(2021)京74执328号]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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