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十四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合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栓剂、丸剂(浓缩丸、糊丸);中药材的种植、研究;中药饮片、药品、保健品的研发、销售;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医疗项目投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四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合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栓剂、丸剂(浓缩丸、糊丸)、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材的种植、研究;中药饮片、药品、保健品的研发、销售;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医疗项目投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有关章程修改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通过。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