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启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 在有关会议召开前,本人都认真仔细审阅公司有关会议资料,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各类信息,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加董事会会议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报告期董事会召开次数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投票情况(反对次数) |
陈启斌 | 11 | 11 | 10 | 1 | 0 | 0 | 0 |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数 |
陈启斌 | 2 | 2 | 2 |
二、2020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8日,本人对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目前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内控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没有为其他公司、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5、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终止收购北大世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聘用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19日,本人对关于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0 年1-6月,公司不存在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8、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以及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治理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方面的情况,通过获悉公司现状以及运营动态,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四、2020年度日常工作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度,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认真审核,通过了解有关议案基础情况,独立、客观、谨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2、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基层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促进双方互动;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4、本人积极支持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公司严格依照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5、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分别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监督薪酬发放程序执行情况,确保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发放薪酬。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对拟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并认为拟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陈启斌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