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晋商”或“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轮候冻结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 北京晋商 | 是 | 49,030,000 | 20.31% | 5.07% | 2021-02-08 | 36个月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合计 | 49,030,000 | 20.31% | 5.0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未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任何书面法律文件、通知文件。经自查,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系股
份质押债务问题协商谈判暂未能达成一致,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致。2.控股股东股份历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除上述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外,2020年12月9日,北京晋商持有的241,464,944股公司股份全部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36 个月,详见编号为2020-74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北京晋商所持公司股份前次被轮候冻结,系股份质押债务问题协商谈判暂未能达成一致,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致。
3.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陆号”)、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柒号”)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北京晋商 | 241,464,944 | 24.98% | 241,464,944 | 100% | 24.98% |
| 晋商陆号 | 28,559,201 | 2.95% | 20,270,000 | 70.98% | 2.10% |
| 晋商柒号 | 18,737,517 | 1.94% | 18,730,000 | 99.96% | 1.94% |
| 合计 | 288,761,662 | 29.88% | 280,464,944 | 97.13% | 29.02% |
4.其他说明
除本次轮候冻结、编号为2020-74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以及恒丰银行债务纠纷所涉及的诉讼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暂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北京晋商与质权人、债权人等相关方积极沟通,尽力避免或降低不利影响,力争早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但若不能达成一致,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会被动减持或司法处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