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拉萨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5年8月7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8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退休、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49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