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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ST斯太: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暨收回技术许可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暨收回技术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情况概述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简称 “常州斯太尔”)于2019年7月以实物出资方式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何佳鑫、刘丽娟、张付军共同投资合作成立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常州斯太尔资认缴出资5106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46%,为合资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资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和运营情况不理想,2020年9月以来无法正常生产,目前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合资公司原股东均已转让其股权,后续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资产安全性,避免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公司子公司提议单方申请解散合资公司并收回授权使用的技术许可。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暨收回技术许可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并收回授予的技术许可。

二、解散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LHEE2K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何佳鑫

4、住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南路29号新长海中心服务外包基地3栋A座501(集群注册)

5、注册资本:壹亿壹仟壹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9日

7、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限分支机构);电力设备的生产(现分支机构);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制造(限分支机构);汽柴油车整车制造(限分支机构);机电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机电设备加工(限分支机构);镍氢电池制造(限分支机构);电池销售;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生产(限分支机构);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限分支机构);新能源电站的运营(限分支机构);生物质能源(含甲醇、乙醇、生物柴油)销售项目的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限分支机构);新能源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持股46%,深圳市锦绣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5%,成都信融财务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

三、解散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和运营情况不理想,2020年9月以来无法正常生产,目前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合资公司原股东均以转让其股权,后续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资产安全性,避免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公司子公司提议单方申请解散合资公司并收回授权使用的技术许可。

申请解散后,合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清算事宜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审计数据进行后续披露。

三、其他说明

本次清算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后将通知合资公司其他股东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申请。该事项后期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清算方案明确后方可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子公司拟申请解散合资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后续清算过程中如涉及关

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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