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解散清算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解散清算参股公司,可加速收回投资资金,集中资源发展主业,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军先生、汪梅方先生、邵博女士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开、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解散清算供销中百支付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 静 孙 晋冀志斌 余国杰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