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静女士自2016年5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于2022年5月24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黄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黄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黄静女士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静女士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黄静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黄静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静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