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第一大股东延长股权激励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关联董事李军先生、汪梅方先生、邵博女士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延长股权激励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22)。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