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中百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职。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按时出席公司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2021年3月25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黄静、刘启亮、孙晋、冀志斌4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6月,刘启亮先生因工作变动辞职。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余国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启亮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21年度,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黄静111100141442
孙晋111100121242
冀志斌111100111141
余国杰33003311
刘启亮 (离任)88004430

三、积极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担保、会计政策变更、换届选举、补选董事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1年度,我们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黄静孙晋冀志斌余国杰刘启亮(离任)
2021.1.22关于受让产业基金持有的中百生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中百超市受让产业基金持有的中百便利店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2021.3.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2021.3.23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0年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2021.3.25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2021.7.9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2021.8.26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2021.10.27关于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四、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重大投资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制定的《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薪酬管理办法提出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薪酬兑付方案》《公司经理层2020年度绩效薪酬兑付方案》,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巡查门店等方式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交流沟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行使独立表决权。我们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都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及投资风险,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慎行使了独立表决权。

(二)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工作制度。重视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内幕知情人登记义务,积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注重视公司运营管理。重点关注公司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及时跟踪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信息,探讨管理运营情况,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四)加强相关知识的更新学习。积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部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们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八、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们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感谢公司所有股东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22年,我们将继续努力,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履行法律与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黄 静 孙 晋冀志斌 余国杰刘启亮(已离任)

2022年3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