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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百集团股票代码00075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汪梅方张国强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
电话027-82833891027-82832006
电子信箱WMF2000@WHZB.COMZBJTZQB@WHZB.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069,351,255.457,953,670,966.77-1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573,063.0336,373,662.48-29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5,854,863.6238,211,795.25-507.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12,752,267.11512,513,354.67-19.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05-3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05-3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9%1.07%下降3.26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423,803,834.879,210,266,623.34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21,822,985.313,354,591,082.02-6.94%

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为完成封城保供任务,稳市场、控物价、保民生,坚持低于成本价负毛利销售,人工成本、防疫消杀等费用增加,一季度非正常亏损1.70亿元,导致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报告期收到部分疫情的政府补助记入当期损益,因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予以扣除,使扣非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增大。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02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0.07%136,684,09064,741质押40,585,387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02%102,284,543
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93%94,853,195质押40,585,387
永辉物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84%67,016,493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95%40,528,928冻结40,528,92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0%34,051,09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3.67%24,992,01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其他2.50%16,999,659
长江证券-工商银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53%10,396,700
必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境内自然人0.97%6,578,75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注: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585,387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本次质押期限从股权质押登记日起至武汉商联集团和华汉投资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止报告期末,新光集团所持的本公司40,528,928股股份仍全部被司法冻结。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9亿元,同比下降11.1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3亿元,同比下降299.52%。年初,武汉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并加剧成为全国疫情最严重的城市,武汉被迫封城两个多月。上半年公司业绩下滑幅度较大,其中一季度亏损1.70亿元,主要是因“封城保供”原因,营业收入下降、毛利减少、费用大幅上升,造成业绩下滑,具体为:

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公司下属百货、电器所有门店自1月23日起按要求闭店暂停营业,中百仓储、中百超市、中百罗森等业态300多个门店也受疫情影响陆续闭店停业,保持营业状态的近1000个门店大部分时间开展社区团购,销售结构单一,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二是公司服从抗疫保供大局,以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为原则,平价销售居民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销售毛利减少。三是疫情期间人工成本、配送成本剧增,员工防护物资和门店消杀等刚性支出增加,导致费用大幅上升。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重创影响之下,坚持抗疫保供与经营发展“两手抓两手硬”,顽强拼搏,既高质量圆满完成抗疫保供工作任务,又有序推动整体生产经营秩序迅速回归正常。上半年重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抗击疫情保障供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充分发挥市场供应的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做到了商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为湖北地区的抗疫保供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①全力满足剧增的市场需求。疫情期间,公司1000多家门店一直坚持营业,13000多名干部员工克服万难全力奋战在保供一线,承担起武汉市一半以上的民生需求,蔬菜高峰时段日

销售达600吨,占全市商超蔬菜日销售85%以上。在社区实行封闭管理后迅速调整保供模式,对接社区开展“组合套餐”和“社区到店代购”等团购服务模式。团购业务覆盖3200多个小区,占全市7000多个小区近一半,累计承接十元蔬菜包150万份,配送冻猪肉3900吨,日均承接订单13万单。

②持续保持稳定的物价水平。封城期间,公司积极落实政府惠民政策,对所有生鲜商品实行统一售价管控,13个主要蔬菜品种不高于去年同期平均零售价格,其他品种不高于封城前一周的平均零售价格。坚持低于成本价销售“一元蔬菜”和“十元蔬菜包”,其他商品加价率普遍低于去年同期,充分发挥了稳市场、控物价、保民生的主渠道作用。

③努力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保障抗疫医疗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分别在一天内火速完成火神山、雷神山超市开店任务。全力为医院、抗疫人员居住饭店、酒店筹措和配送食品及生活物资3000多万元,为建筑工地、方舱医院及隔离点等供应盒饭35万份。疫情期间,公司保障民需,稳定市场,为民而商,受到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分别发来感谢信,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省市电视台、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0余篇,被评为“武汉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突出贡献企业”。

(2)克服疫情影响,扎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在做好疫情防控保供任务的同时,公司按照省、市、区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的要求,制定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发展工作落实。

①加快网点建设创新业态发展。加快连锁超市创新发展步伐,探索3.0版智慧菜市场新业态,全市首家农改超项目“中百市集”水果湖店升级亮相,铁桥广场店成为疫情期间全市第一家新开业的大型商超。中百罗森便利店加快武汉和长沙区域开店进度,上半年新开门店11家,总店数拓展至420家,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上半年公司新发展商业网点34家,网点总数1328家。

②优化商品结构提升经营创效。积极构建公司生鲜供应链体系,坚持深入源头采购,开发生鲜直采源头蔬菜基地和自有品牌生鲜商品,生鲜销售同比提高7.48%。推动商品结构优化,积极引进时尚新品。提升中百大厨房品牌效应,结合市场需求优化重点单品生产供应,畅销单品销售近300吨,热干面、宽米粉等特色鲜食销售均突破百万袋,满足了市民“多快好省”的购物需求。

③全力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工作节奏,抢时间、争进度,确保项目早见成效,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江夏现代工业园中央仓和冷链物流扩建项目以最快速度复工复产,做好设备、系统和项目集成规划,冷链物流扩建项目可在年内投产运营。推进江汉路中心百货、青山商场两家百货商场装修升级工程进度,年内基本实现全面开业。

④推进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展。把握消费发展方向,大力推进线上业务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兴的团购、直播、社群营销等线上业务,自主开发线上团购平台,引入“直播带货”模式

吸粉聚客,开展线上直播带货,充分挖掘线上消费潜力,实现线上线下精准导流、功能互补,打造全渠道经营优势。上半年订单同比增长77.93%,销售额同比增长124.42%。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对上年同期不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9家,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九。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军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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