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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集团: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0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46

二〇一九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锦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008,960,309.838,003,960,942.5912.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395,569,275.053,388,214,437.860.22%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783,950,569.372.71%11,737,621,536.14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12,294.47-87.64%37,485,956.95-9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9,227.05-97.65%38,431,022.30-16.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84,405,874.283.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87.64%0.055-91.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2-87.64%0.055-91.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3%下降0.23个百分点1.11%下降13.45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943,148.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67,546.2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484,565.89
减:所得税影响额332,290.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1,738.16
合计-945,065.3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86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0.07%136,684,09064,741质押40,585,387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02%102,284,543
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93%94,853,195质押40,585,387
永辉物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84%67,016,493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95%40,528,928冻结40,528,92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0%34,051,090
长江证券-工商银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53%10,396,700
范祖康境内自然人1.05%7,127,09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其他0.97%6,585,955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2%6,296,83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6,619,349人民币普通股136,619,349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102,284,543人民币普通股102,284,543
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4,853,195人民币普通股94,853,195
永辉物流有限公司67,016,493人民币普通股67,016,493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528,928人民币普通股40,528,92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34,051,090人民币普通股34,051,090
长江证券-工商银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396,700人民币普通股10,396,700
范祖康7,127,092人民币普通股7,127,09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585,955人民币普通股6,585,955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296,831人民币普通股6,296,83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注: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585,387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本次质押期限从股权质押登记日起至武汉商联集团和华汉投资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至2018年10月11日,新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2,407,628股。该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400,000股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违约,信达证券累计处置股票1,878,700股,从而导致新光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报告期末,新光集团所持的本公司40,528,928股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连锁网点达到1309家,其中,中百仓储超市186家(武汉市内82家、市外湖北省内73家、重庆市31家);中百超市726家;中百罗森便利店370家;中百百货店9家;中百电器门店18家。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7.38亿元,同比增长1.9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8.60万元,同比下降91.99%。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说明
应收账款151,282,016.0780,097,695.1688.87本期大客团购销售业务增长,应收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24,388,983.6017,601,716.3638.56留抵税额及预缴税款增加
固定资产4,386,680,574.243,432,795,116.2527.79本期收回资产证券化资产,固定资产增加
在建工程135,262,084.9833,229,859.61307.05本期门店改造及物流工程建设项目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5,483,455.70163,511,514.36-96.65本期收回资产证券化资产,将前期已支付的资产证券化优先权维持费转销,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下降
短期借款819,840,000.00283,477,500.00189.21本期因收回资产证券化资产增加银行短期借款
预收款项1,911,023,470.141,456,168,780.9031.24本期购物卡款增加
应交税费70,700,831.40254,800,727.31-72.25上年计提税费本期已清算缴纳
利润表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1-9月增减幅度%说明
财务费用22,842,514.227,808,996.59192.52短期借款增加,利息费用增加
投资收益3,608,286.792,114,518.1070.64本期对外投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6,081,291.03571,759,403.65-98.94同期有仓储门店拆迁补偿收入,本期无该项收入
所得税费用25,968,714.97168,660,355.11-84.60同期有仓储门店拆迁补偿收入,本期无该项收入,利润减少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净利润41,896,453.58474,431,128.29-91.17同期有仓储门店拆迁补偿收入,本期无该项收入,利润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1-9月增减幅度%说明
支付的各项税费502,844,572.20328,359,526.8553.14本期缴纳上年计提税费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97,363.461,189,504.77168.80本期收到对外股权投资现金分红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11,898.48599,816,093.52-99.38同期有收回仓储门店拆迁补偿资金,本期无该项资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0,599,400.00410,253,617.44-97.42同期有国债逆回购投资,本期无这项投资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807,929,410.450.00本期收回资产证券化资产增加现金流出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19,840,000.000.00本期银行短期贷款较同期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3,477,500.00600,000,000.00-52.75本期归还银行贷款较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2019年3月28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书面通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辉超市拟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将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从目前29.86%提高至最多不超过40%。2019年4月11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2019年8月20日,永辉超市书面通知公司:永辉超市已于当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294号)。2019年8月22日,永辉超市书面通知公司:永辉超市于2019年8月21日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申请表和补充申报文件的邮件,正就安全审查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文件补充与沟通。2019年9月25日,永辉超市书面通知公司:2019年9月4日永辉超市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要约收购中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审查申报文件。2019年9月24日,永辉超市告知其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受理通知》,通知内容为“你公司提交的要约收购中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审查申报文件收悉。经研究,该项投资属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范围,自即日起正式受理。审查期间如需补齐补正材料,请予以配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永辉超市正就安全审查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文件补充与沟通,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外商投资安全审查通过,因此尚不能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2. 2016年12月,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门店物业实施了资产证券化运作,并成立了“长江楚越-中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根据协议和安排,专项计划存续期为3+2年,

3年后公司享有优先收购权。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经深入研究认为提前终止专项计划更有利于公司发展。因此,拟收购所有非由公司自持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并向专项计划管理人申请提前终止该专项计划。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楚越-中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回资产证券化资产,并完成相应股东变更。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2019年10月26日公告编号2019-45,刊登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提前终止“长江楚越-中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2019年7月4日公告编号2019-27,刊登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维持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股权激励承诺,待中百集团业绩达到规定条件时积极推动其股权激励工作,力争5年内实施中百集团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04月5年内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方面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武商联将积极推进中商重组工作,进一步加大武商集团、中百集团分业经营的力度,并在武汉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在2年之内逐步解决武商集团、中百集团和武汉中商三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2019年07月2年内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注:公司于2017年4月收到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关于变更承诺的函》。武商联对本公司所做的股权激励承诺将于2017年7月到期,根据本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武商联认为目前并不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拟变更相关承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第 4 号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2017年4月26日和5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号:2017-17)。

公司于2019年7月收到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关于变更承诺的函》。函称:武商联曾在2014年7月向我公司、武商集团和中商集团等三家上市公司规范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该项承诺将于2019年7月20日到期。因承诺期限即将届满,现提请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武商联变更承诺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2019年7月9日和7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号:

2019-29)。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张锦松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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