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9-29)
关联董事张锦松先生、马全丽女士、汪梅芳先生、万慧岚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
2019-3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