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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集团: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月 3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汪梅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汪梅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合法。

3.同意聘任汪梅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汪梅芳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27-82833891

传真号码:027-82832006

电子邮箱:wmf2000@whzb.com

邮政编码:430035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

8号楼B座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汪梅芳简历:

汪梅芳,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政工师。曾任武汉市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科长、科长、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商联)市场部经理、营运部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商联)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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