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永辉超市”) |
设立时间 | 2001年4月13日 |
经营期限 | 2001年4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场所 |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
注册资本 | 957,046.2108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27900106T |
法定代表人 | 张轩松 |
经营范围 | 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和批发医疗器械;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仓 |
储服务、广告服务;信息咨询(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营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名称 | 牛奶有限公司、张轩松、张轩宁、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通讯方式 | 0591-83762200 |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出具日,永辉超市无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与主要股东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看好中百集团的未来发展前景,本次收购旨在加强对中百集团的战略投资和战略合作,进一步促进收购人和中百集团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中百集团价值,不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中百集团股票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中百集团,所涉及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永辉超市、重庆永辉及永辉物流所持有股份以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被收购公司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 | 中百集团 |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 000759.SZ |
被收购股份的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 不超过69,055,581股 |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不超过10.14% |
支付方式 | 现金支付 |
要约价格 | 8.10元/股 |
(四)本次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永辉超市自筹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永辉超市已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出具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
(五)要约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