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表决董事10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8-36)。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