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账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集团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0,023,746.08元,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3,661,900.00元。
2024年本公司将根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净利润进行分配:
1.按照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7,366,190.00元。
2.按照公司最新股本总额689,77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每10股人民币2.5元。
依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计算拟派发的2024年末期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72,444,133.7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9月实施完成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60,190.88元(含税)。综上,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89,504,324.63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32%。
若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9,504,324.63 | 170,601,908.75 | 134,936,567.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0,023,746.08 | 496,512,201.25 | 411,193,683.53注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550,434,350.3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80,207,440.9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5,042,800.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59,243,210.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95,042,800.38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2023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063,056.58元。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审计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