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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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686号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北方铜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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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北方铜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北方铜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北方铜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北方铜业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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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3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260,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5,499,95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238,552.6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2月2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4】第0049号验资报告。
(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8,092,723.75元,其中: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8,442,736.83元,补充流动资金289,649,986.92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33,444,954.80元,其中133,444,954.8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该金额包含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4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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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朝阳街支行 | 141141263013003085425 | 133,444,954.8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 029900161310008 | 0.00 |
合计 | 133,444,954.80 |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 | 239,648.02 | 70,000.00 | 66,158.86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28,965.00 |
合 计 | 269,648.02 | 100,000.00 | 95,12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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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442,736.8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24,528.31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金额为130,967,265.14元。本次置换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了《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324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130,967,265.14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00,000.00元。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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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3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95,123.8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213.5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809.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 | 70,000.00 | 66,158.86 | 7,248.58 | 12,844.27 | 19.41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7,658.74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28,965.00 | 28,965.00 | 28,965.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 | 95,123.86 | 36,213.58 | 41,809.27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100,000.00 | 95,123.86 | 36,213.58 | 41,809.27 | -7,658.7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募投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仅部分产线投入生产。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442,736.8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24,528.31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金额为130,967,265.14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支付使用的募集资金533,444,954.80元,其中133,444,954.8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该金额包含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4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