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818,494.5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6,187,650.4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618,765.05元后,母公司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12,568,885.43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86,895,468.22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177,245,616.70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2,218,736.95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904,716,43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09,518,807.8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
本次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为209,518,807.8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9,518,807.85 | 177,245,616.7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2,818,494.50 | 621,304,496.93 | 553,829,979.0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14,834,233.2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2,218,736.9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86,764,424.5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95,984,323.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86,764,424.5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86,764,424.5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
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人民币0元,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