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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铜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8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其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1月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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