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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之核查意见(1)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销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51,664,7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876.0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554,357.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245,518.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6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70071827_A0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交(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武汉锦绣雅和置业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1000000010120101480422专户资金余额为1,540.00元、8110701011802799155专户资金余额为3,634.52元)合计5,174.5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存续状态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000000010120101480422已注销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1802799155已注销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110958124510001已注销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331174873468已注销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2802800269已注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锡铭刘振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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