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0月21日下午14:55在公司十二楼121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255,810,349股,占总股本22.21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46,73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4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9,077,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883%。
会议由董事长徐自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获得表决权股份数 |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01 | 选举徐自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53,880,365 | 99.2455% | 是 |
1.02 | 选举王大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54,312,391 | 99.4144% | 是 |
1.03 | 选举尹焱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54,325,371 | 99.4195% | 是 |
1.04 | 选举徐霄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54,770,785 | 99.5936% | 是 |
2.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1 | 选举印遇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4,154,367 | 99.3527% | 是 |
2.02 | 选举张秋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4,117,870 | 99.3384% | 是 |
2.03 | 选举于爱芝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4,720,968 | 99.5741% | 是 |
3.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3.01 | 关于选举晏敬东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54,178,366 | 99.3620% | 是 |
3.02 | 关于选举周稚森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54,521,223 | 99.4961% | 是 |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次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获得表决权股份数 |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01 | 选举徐自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6,467,427 | 96,6951% |
1.02 | 选举王大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6,899,453 | 97.4349% |
1.03 | 选举尹焱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6,912,433 | 97.4571% |
1.04 | 选举徐霄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7,357,847 | 98.2198% |
2.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1 | 选举印遇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6,741,429 | 97.1643% |
2.02 | 选举张秋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6,704,932 | 97.1018% |
2.03 | 选举于爱芝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7,308,030 | 98.1345% |
3.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3.01 | 关于选举晏敬东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56,765,428 | 97.2054% |
3.02 | 关于选举周稚森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57,108,285 | 97.7925% |
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徐自力先生、王大林先生、尹焱慜先生、徐霄杨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印遇龙先生、张秋生先生、于爱
芝女士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晏敬东先生、周稚森先生当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推选石叶女士作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石叶女士与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晏敬东先生、监事周稚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梦瑶、杨媛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