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就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获批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8.2亿元,其中,公司为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1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2.15亿元;公司为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6.7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17亿元;公司为购买罗牛山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17.5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9.67亿元。公司获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3%;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08%。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由38.20亿元调整为36.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4%。
三、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计量方法,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本次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准确、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朱辉王瑛蔡东宏
2022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