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公司运营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19年度,本人参加公司七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朱辉 | 7 | 7 | 0 | 0 | 否 |
王瑛 | 7 | 7 | 0 | 0 | 否 |
蔡东宏 | 7 | 7 | 0 | 0 | 否 |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2019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独立意见类型 | |||
同意 | 保留 | 反对 | 无法发表意见 | |||
1 | 2019.10.2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
2 | 2019.09.0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 | |||
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 √ | ||||
4 | 2019.08.3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
5 | 2019.08.1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6 |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 | 2019.04.23 |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8 |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
9 |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10 |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1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
12 |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13 |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四、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在年报编制后听取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担保、目标预算、盈利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我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2019年,公司着重继续强化经营管理,围绕战略升级、业务布局、资本运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19年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
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2019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持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邮件、微信及时审阅核查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内容,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2019年公司各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和持股变动相关要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我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各项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审核工作,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发放程序与发放标准合法合规。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2019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审计委
员会相关会议,听取高管人员关于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审阅意见。
七、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年,本人将将继续秉承尽职、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 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 极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蔡东宏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