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308,615,310.4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61,845,792.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2,887,990,870.0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01,999,914.7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未来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资金主要用于地产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及日常运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5-024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