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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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展期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 质押起始日 | 原质押到期日 | 展期后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美锦集团 | 是 | 67,500,000 | 4.10% | 1.52% | 否 | 否 | 2024-04-02 | 2025-03-28 | 2026-03-28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展期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28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美锦集团 | 1,646,121,586 | 37.15% | 1,641,104,586 | 99.70% | 37.03% | 0 | 0% | 0 | 0% |
合计 | 1,646,121,586 | 37.15% | 1,641,104,586 | 99.70% | 37.03% | 0 | 0% | 0 | 0% |
名称 |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民营 | |
法定代表人 | 姚俊良 | |
住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港创业园1号楼3,4门31480 | |
注册资本 | 39,888万元 | |
经营范围 | 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金属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矿石、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的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79,063,292,368.75 | 77,934,283,686.65 |
负债总额(元) | 46,403,810,034.85 | 44,502,864,618.15 |
资产负债率 | 58.69% | 57.10% |
流动比率 | 1.05 | 1.10 |
速动比率 | 1.00 | 1.02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0.20 | 0.26 |
2024.01-2024.09 (未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元) | 19,544,626,840.43 | 27,304,163,732.53 |
净利润(元) | -825,454,879.11 | 46,104,471.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21,380,095.21 | 1,059,053,669.16 |
截止20240930各类借款总余额(亿元) | 218.14 | |
从20240930起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亿元) | 47.99 | |
从20240930起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亿元) | 96.04 | |
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否 | |
结合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 否 |
2、质押股份情况
项目 |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 (万元) | 还款资金来源 资金偿付能力 |
未来半年内 | 1,025,861,927 | 62.32% | 23.15% | 310,788.77 | 经营性收入,具备偿付能力 |
未来一年内 (含未来半年内) | 1,244,798,927 | 75.62% | 28.09% | 376,288.77 | 经营性收入,具备偿付能力 |
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展期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为股份质押展期,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
6、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美锦集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美锦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2025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截至目前发生额均在审批范围内。
8、截至本公告日,美锦集团所质押股份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展期证明。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