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梁杰 | 14 | 14 | 0 | 0 | 否 | 3 |
会前认真研究、了解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充分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对董事会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公司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审慎、公正地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序号 | 披露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3月1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3月16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3月31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5月2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7月5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7月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2022年7月26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8月2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10月1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2年12月31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履职。主持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出席全部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召开其中3次会议,认真审阅公司各定期报告,了解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本人多次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公司日常运营及重大事项进展,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新闻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讨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尤其注重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切实增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梁杰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