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本人正式出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5个月的时间里,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何海英 | 6 | 6 | 0 | 0 | 否 | 2 |
本着审慎、负责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提案内容,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会上积极参与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审慎、公正地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披露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7月26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8月2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10月1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年12月31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出席了任职后召开的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达成一致意见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2022年新加入董事会,为更好地参与董事会决策,通过查阅公司历史公告、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等多途径深入了解公司历史沿革及经营运作等情况,除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机会外,还不定期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及其股价的影响,关注新闻媒体、网络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讨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加深对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2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海英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