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该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考虑,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28日监事:刘艳军、李楠、张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