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1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398,343.98元,提取盈余公积9,835,237.50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20,378,314.74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98,352,375.05元,提取盈余公积9,835,237.50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20,642,369.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4,280,720.01元,其中股本溢价160,310,991.66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董事会提议以2024年末股本总数415,71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41,571,89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股份124,715,682股。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资本公积金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540,434,622股(以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571,894.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4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1,571,894.00 | 20,785,947.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398,343.98 | 134,347,562.72 | 85,625,744.9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20,378,314.7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20,642,369.9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2,357,841.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6,790,550.5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2,357,841.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2,357,841.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58.39%。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7亿元、7.06亿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04%、27.47%,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审计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