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5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