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数据资源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上述新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